关于科学方法与科学精神的定义

科学方法是研究主体和客观对象发生关系并正确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主要手段。在科学研究中,人们总要应用一定的方法,遵循一定的规则和布骤,才能获得一定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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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的科学方法大体分三个层次:

一是个别领域和学科中所采用的特殊研究方法,如物理学的光谱分析方法、化学中的比色方法、生物学中的同位素示踪方法等等;

二是自然科学的一般研究方法,这种方法是一部分学科或一大类学科都采用的研究方法,如观察方法、实验方法、假说方法、归纳演绎方法、分析综合方法;

三是适用一切科学的哲学方法,哲学世界观,又是方法论,它是用于自然界、社会和思维领域。

  科学方法的三个层次,既互相区别,又紧密联系。哲学方法作为最普遍的方法,无论是对一般科学方法还是对特殊科学方法都有指导意义。一般科学方法虽然和特殊科学方法相比有一般性,但和哲学方法相比又带有特殊性。一般科学方法对特殊方法提供指导,又以特殊方法为基础,而哲学方法也要从一般科学方法和各种特殊方法中汲取营养。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和特殊科学方法的应用范围,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可以相互转化的,特殊的科学方法在一定情况下,随着科学的发展,可以转化为一般的科学研究方法;反之亦然。一般的科学研究方法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转化为哲学方法。如系统方法,就有可能转化为哲学方法。

  要给科学精神下一个十分准确而完整的定义、对科学精神的内涵做出精确的解释和说明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因为科学本身就是难以定义的。

  像人们可以把广义的科学定义为一种累积的知识体系、研究方法、生产力要素或者社会建制一样,广义的科学精神可以从多个视觉、多个层次来考察。例如,从哲学的角度看,科学精神是一种辩证的、求实的、追求真理的哲学沉思;从社会人文的角度看,科学精神是体现人类在对自然的认识和改造过程中体现出来的求真、至善、臻美的文化精神;从结构的角度看,科学精神是由科学知识、科学思维、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共同组织的科学体系大厦的一部分;从功能的角度看,科学精神是一种摆脱自然、宗教和权力等的束缚而追求解放和自由的理性力量;从历史的角度看,科学精神是科学在不断演化和变化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得到科学共同体承认的一种范式;从道德的角度看,科学精神是一种独立、诚实、无私的、实事求是的品质。

  对广义的科学精神的经典描述来自于默顿,即普遍性(Universalism)、共有性(Communalism)、无偏见性(Disinterestedness)、合理性的怀疑(Organized Skepticism)4条基本规范。普遍性是指科学独立于种族、肤色、信仰和国家;共有性是指科学知识为公共知识,研究结果必须公开,科学家可以自由地进行交流信息;无偏见性是指科学必须是客观的,不受个人或团体利益、意识形态操作;有组织的怀疑是指科学不承认绝对的权威和永恒的真理,科学家可以对科学进行自由的质疑和批判。后来,齐曼又加原创性(Originality)作为科学研究的基本规范,原创性意味着科学研究必须是创新的,一项不能对现有知识提供新内容的科学研究对科学就没有任何贡献。齐曼把5项基本规范的英文大写第一个字母合在一起简称为CUDOS,以方便记忆。

  狭义的科学精神是指在自然科学中科学研究活动如科学理论的形成、技术发明的创造和工程技术的应用过程中人们应该遵守的思维方式、行为准则、价值取向,也就是说狭义的科学精神可以称为“科学研究精神”。以下论述的是狭义的科学精神,同时文中所说的科学方法和科学思维也特指科学研究活动中科学家应该和必须具备的方法和思维模式。科学方法是科学精神的核心部分。